临要出门看电影,女儿忽然凝重起来,一会儿跑去收自己的精致小包,一会儿换双漂亮的小皮鞋,在我们催促之下,她还跑到镜子前喃喃自语:再等等,我再打扮打扮就好了。
家里人笑得不行。奶奶说:你以后化妆抹口红能不当着她的面吗?你看,她都学着呢。我便笑:这不挺好。你不也是为了参加一个酒席要精心挑选一件裙子,有时候甚至还会去买件新的呢。
奶奶也笑:那可不一样。出席婚礼本身就是件隆重的事情啊。
嗯,问题就在于此。
看一场电影,在成人看来已经变成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但对于孩子,她是与婚礼一样隆重。
但我觉得这样很可爱。就好像我们总觉得买一双漂亮的新高跟鞋,还要化一个漂亮的妆,才能配得起一件心仪的新裙子一样。
人生来来就具有仪式感,却随着年长而递减。因为城市的快节奏,我们忽略了仪式感带来的幸福感。在无限的繁琐的生活,太多的人开始过得粗糙。
我们甚至忘记仪式感到底是什么鬼。
所以,对于孩子的举动很多人便觉得不解,甚至误解,觉得他们很麻烦。
他们不理解为什么孩子总莫名其妙地跟一只假猫说晚安。也不理解她们郑重其事地为玩具小宝宝洗澡。他们觉得这种行为古怪而愚蠢。
尤其是男人,天生粗犷不够细腻,一切以舒适为主,便很不能理解女儿的细腻心和仪式感。
女儿特别喜欢冰雪奇缘的爱莎女王。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她的梦想就是穿上爱莎的长裙,做一次冰雪女王。
而这个愿望只有在儿童节的那一天可以实现。因为,幼儿园会举行游园活动,每个孩子都可以打扮成自己喜欢的角色,在幼儿园随意玩耍。而平时,这种长裙确实不宜出行且并不实用。
于是无论那一天多热,蔡小姐都不会错过这次机会。迫不及待地穿那条长裙,且一定要配上漂亮的水晶鞋。我也试图告诉过她,不透气的话会捂出痱子,还有水晶鞋走多了路会磨坏了脚。但见她坚持,我便默许。
一年一次,雷打不动。这就是蔡小姐的仪式感。
蔡先森当然不理解,他只在意蔡小姐会不会捂出痱子和磨不磨脚。所以,他很反对这种无畏的坚持。但我悉心跟他解释,仪式感的孩子是多么认真与幸福。
大大咧咧也是种乐趣。但在意细节也必定会生出很多幸福感,比如过生日的时候一定要点蜡烛吃蛋糕。过年的时候一定要穿新衣服。第一次登台表演的时候希望爸爸妈妈都在场。总之,她所重视的事,就一定会记得并坚持。
我们去旅游,她执意自己收拾行李,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带自己心爱的玩具,拖着小行李箱,很有范儿的样子。在酒店的电梯里,一个父亲看着她,对自己撒娇着要抱的女儿说:你看姐姐,一个人拖着箱子多棒啊!
女儿听了赞赏,更骄傲地将背挺直了。
蔡先森忽然有些改观了。
他曾看不惯蔡小姐对裙子爱不释手,见到如童话般美丽的水晶鞋就两样发光。他们嗤之以鼻地对自己的太太说:你看,都是你把她教成这样,整天坐着公主梦。
我表示很无辜。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不分年龄,公主梦亦是如此。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就好像再忙,早晨起来第一件事我也要化个淡妆将自己打扮得体。如果孩子长大后像我这样注重形象,我也并不觉得不妥。
在这个男性越来越精致,而女汉子横行的年代,我们担忧的不就是孩子正确认清自己性别的问题吗?
难道她不注重外表,整天像女汉子一样粗糙地活着,就一定如男人所愿了吗?
因为这个问题,我和蔡先森争辩了很多回。
他觉得女孩不应该养得娇气,穿着T恤牛仔裤英姿飒爽的感觉多好,何必整天穿着公主裙小皮鞋扭扭捏捏的样子。
但我觉得孩子的性格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并不因为怎样的穿着和喜好所干扰。蔡小姐已经足够独立自理,又何必管得太狠?
我给她买了双粉色的水晶鞋,趁着天好,拿出来给她穿。她笑得像花一样,喜滋滋地让我拍了很多照片。
但是当她脱下高跟鞋,穿上球鞋跟着蔡先森跑步和旅游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娇气地伸手要我们抱着走。在别的孩子嫌弃地摊的食物难吃,酒店的床不好睡的时候,我们的蔡小姐随遇而安地该吃该睡该玩,完全不让我们操半点心。
她说:旅游的时候就要配得起这美好的风景,就像漂亮的公主裙就一定要穿水晶鞋一样。
对着诗意的蔡小姐,蔡先森终于感慨,也许你是对的。孩子生来就有仪式感,只是我们活着粗糙了。
我便笑,其实并没有。你也有很多仪式感强烈的时候。
情人节的时候,我们约好去过二人世界,可突然有人找他有事,他几乎没有犹豫地拒绝:今天肯定是不行的,明天吧。
情人节一定是要和心爱的人过。
他答应今年夏天带蔡小姐去海边,却没想天气预报也有失策的时候,北戴河下起了暴雨,他便临时改了行程,去青岛。这边退订北戴河的酒店和机票,那边还在不停地打电话找青岛的酒店,忙了一晚上。
婆婆说,要不就改期好了,这么麻烦。
蔡先森想也没想,便回:答应小孩的事情不是随便说说的。
嗯,既然许下承诺便一定要兑现。
这些都是蔡先森的仪式感。
就像我觉得每天早晨都要起来为蔡小姐和蔡先森准备丰盛的早餐一样。就像我必须以文字的形式记录我的幸福一样。这些都是我的仪式感。
生活太琐碎,我们以为仪式感早已不存在,其实,它从未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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