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属于激素类药物,在孕期属于禁用药品,如用药量过大,有可能导致生殖器发育期分化异常,或有可能引起造成生殖器肿瘤的潜在风险,妊娠后万不可服用。但致畸率较低,故服药后的意外妊娠,则可做孕期致畸的不良因素,需个别病例加以不同的对待,要看服药日期与未次月经的关系,如停药后来过1—2次月经才妊娠的,则安全系数很大;如用药正处于胚胎发育致畸的敏感期,即早孕期2个月内根据个人情况可考虑放弃。另外用的什么种类的避孕药及孕妇本人的年龄等,对于是否放弃妊娠均需考虑的因素,故一但发现这种情况,建议还需跟医生沟通。权衡利弊后再做最后的决定,因药物在至畸在风险只是小有增加。
————和美妇儿医院 许怡民|主任医师
专家介绍:(和美妇儿医院 许怡民|主任医师)
许怡民主任毕业于首都医科大学,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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