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年的时候,因为闺蜜要去她老公那里新加坡,要把店转出去(一个童装加盟店),我因为正好怀孕,就辞去了工作,就把她的店给接过来了,是全盘接手那种(店是一个车库,大概20几平米)接店的时候转让费,她转过来4万,给我也是4万,没有往上涨,但是店里的装修加了我一万五(贴了墙纸,做了个门头,换了玻璃门,有几个射灯,一个用了2年的空调,一个饮水机)当时没有告诉我老公,后来我老公说,这些加起来,全新的也就万把块钱当时接手的时候,她还往加盟的公司退了2000多块钱货,这2000多块钱我给她了,因为说后面会返给我,但是今年接手后,就在公司拿了一次货,返了我900多块钱后,公司就倒闭了,还有1千多块钱没有返回来,我觉得这个钱她应该退给我,她也知道公司倒闭了,我和她变相的提过这个问题,她没有正面回答我,就在昨天,我老公有些生气了,就直接和她说了,她也同意退了,但是感觉得到她生气了,她说我们这样做,就是因为是朋友,所以我们才去问她要,我也想说,我当时会给这2千多块钱,也是因为是朋友我才会给,如果是别人,在我看不到货的情况下,我怎么可能掏这些钱昨天说了了这些话后,她立马让我把店里的音响设备还给她,说得比较委婉,有点撕破脸的感觉,我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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