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孩子爸爸是去年五一结的婚,我们感情不好,经常吵架,现在孩子10个月了,我想起诉离婚。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天天吵架,我让他帮我分担一些家务活,他说你把孩子哄睡了再去干,有一天就为这事我气哭了,他还骂我,我就打他,他说他要治我,我气的把厨房的锅碗瓢盆全摔了,第二天他去上班了,我把我和我孩子的东西全部打包寄回老家了,我也买票带着孩子回老家了。我们就冷战了,我回家了有二十几天他也回去了,然后就好了,过了段时间我们一起去广州,下了高铁,去买地铁票的时候又吵架,我们两个都排着队准备买票,我的快一些,轮到我了我把他叫过来,我的钱不够买,他身上也没现钱,他就开始了抱怨说我的都快轮到我了你非要把我叫过来,叫过来你又没钱买,我的可以扫码,好大声,我也吼了一声我说我怎么知道。他不说话了,然后就走了,到没人的地方他又在那里说道,我烦了踢他,我还抱着孩子跟他对着干,我跟他在那里吵着要我的身份证,他不给我,我一只手扯着他的衣服一只手抱着孩子,就这样扯了一两个小时,最后孩子饿的哭我给孩子喂奶去了,喂完奶我们就走了。 现在我在他父母这里带孩子,他在东莞打工,我听说他跟我的姐夫合伙开了一个小型的做塑胶的,开业了都没跟我说一声,现在我也装作不知道。如果我十一过去再吵架,我就回去起诉离婚。假如是你们的话,你们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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