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长得不好看,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腿不好,眼睛不好,还龅牙,小心眼,头现在也因为生病一甩一甩的,肥胖,矮,而且懒惰,不爱卫生。今天带她去医院,她那口牙齿不知道多久没刷了,一张口就是腐败的气味。加上龅牙,牙齿上的食物残渣腐败在上面堆积了厚重的污垢。我让我爸买了牙膏牙刷,监督她刷干净。然后两只脚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脚和鞋子都脏得惨不忍睹,我带她去洗,结果因为地太滑,又摔了一跤。接着跟她换衣服,结果我爸从家里搜来的衣服内裤跟她身上的衣服一样,都臭不可闻,特别内裤上,一股子的尿骚味啊。我在想,这算不算我作为一个女儿的职责?我应该跟他们生活在一起,应该给她做饭,洗衣,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监督她洗澡,漱口?但是,我妈才56啊,难道就到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地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