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以下的孩子思维方式是感知动作思维,就是思维的过程离不开直接感知的事物和操纵事物的动作。6个月之前的孩子什么东西都会往嘴里放,用嘴巴和舌头去感知物品,奶嘴的柔韧,毛巾柔软和毛糙等。6个月之后动作感知是逐步从嘴转移到手,开始用手替代嘴去感知物品,通常的表现就是看到什么东西都要去拿,要去触摸,但不完全满足于触碰带来的感觉,他们还想了解触碰的物品还有什么特性,比如能不能摔碎,摔碎的声音是什么样的;能不能踩碎,踩碎后是什么形态等等,所以孩子摔东西不能用大人感觉的“调皮”“淘气”来理解,只有不涉及到安全问题,尽量通过引导的方式满足孩子的探索的欲求。打个比方说,1岁的宝宝要去抓刚上桌的菜,你对Ta说,这个烫手,不能抓,Ta不会懂,还会闹着去抓,因为Ta的思维方式不会懂得“烫手”这个概念。如果用Ta能理解是思维方式,就是拿着Ta的小手很快的轻轻触碰碗的外面,让Ta感受那个温度,然后重复说“烫手”。“烫手”这个概念才会跟Ta的动作感知结合起来,下次遇到别的烫的事物,一说烫手,可能会引发Ta回想起神手碰到碗的温度的感知(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记忆保持的时间不长,可能遗忘了,所以有些体验要不断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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