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农村户口,但公司买的生育保险是成都的。7月29日在重庆永川妇幼保健院剖腹生下女婴一名,出院时,医院告知只要是重庆农村户口都可以领取400元补助,且不影响报销公司职工购买的生育报销。然后就要了我的户口本复印件,把400元发给我了,在医院的发票票据上注明已经领取农村孕产妇补助400元。然后我出院后就把相关资料寄给公司去成都社保局报销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但是公司收到资料后给我打电话,说我已经领取这个补助,不一定能报销。我就是很疑惑,这个都不是同一个项目,为什么不能报销。有哪位宝妈遇到过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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