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过年的时候了,这是嫁给老公的第二个年,老公是福建人,我们是前年(12年)12月结的婚,13年过年老公因为种种原因没法回去所以跟着我爸妈过的年,但是我们给公婆汇了2千过节费,没给两个姑姐家的孩子压岁钱(不过12月份回去结婚的时候临走前给了一个孩子500,应该不算压岁钱),今年因为我怀孕月份大,加上老公也回不去只好继续跟着我爸妈一起过年,这几天老公说起汇钱的事,我说好啊,这是孝顺钱应该的,后来老公说给小外甥们也寄压岁钱,我就有点不舒服了,一个外甥500,三个外甥1500,不是说我舍不得这点钱,只是觉得这个钱寄了第一年就要年年寄,而且我们马上也要有宝宝了,马上开销越来越大,我和老公的收入也不算高,日常生活都是蹭我爸妈的,晚上和我爸妈说了这个事情,我爸妈说一般小孩的压岁钱都是见面给的,没有寄回去的道理,父母的孝顺钱是应该的,给再多都不多,小孩的他们也不同意寄,说明年回去过年再给好了,我想也是,可是前面虽然心理不舒服但也答应老公了,好纠结啊…各位宝妈给出出注意,到底该不该寄压岁钱回去呢?
人没回去不用给,都是见面才给的。不过我嫂子总是让我把压岁钱给留娘家,她从她娘家回来了再拿,气愤!她怎么不给压岁钱给我孩留呀,为了不让我妈生气,还是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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