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事,不吐不快,儿子和一女的好上了,女朋友本人咱也看着过的去,就是出身比较纠结家里太穷,还是独女,听说父母都是农民,没退休金。我们自己家也不是说什么家庭条件好,也就在福州算一般。
最近我儿子说,女朋友那方的习俗,是结婚要给女方父母彩礼钱,这个彩礼钱,我也听说过,但是我又说了,为什么要给?以前封建社会给彩礼钱那是女的以后就不管娘家事了,那女的以后可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如果封建社会,让我给那我就给,我没意见,现在这社会我凭什么给未来亲家钱呢?我凭哪点给你钱?你家女儿以后给我儿子结婚了是不就不管娘家父母了?你养女儿花了钱,养女儿辛苦,我养儿子就不辛苦了?
法律有规定我要给你彩礼钱吗?我是这么回答的,房子我准备好了,有现成的,但是这房子名字是我的,只能给你们小两口子住,永远都不可能改成儿媳妇的名;改不改成儿子的名,要看儿子以后的表现。至于彩礼钱,我不打算给。
我想知道我回答错了吗? 生了女那就招财了?我生了一儿,我就该倒霉了?那婚姻中女的一般是掌握经济权的,婚后你们的共同财产我不图,但是你也不要图到婆家来是不是?来这里的,是些媳妇,和一些年轻的准媳妇。如果你有不同意见,请你也站在公正立场,如果你也生了个儿子,你就愿意给彩礼钱吗?也别拿几千年的习俗来说事,几千年的习俗也不一定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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