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外地的,他父母都在我们这边城市,他们有65平的房子还有一个小儿子在读初中,我们结婚后是在这边定居,为了小孩以后在这边落户,为了婚后买房能落户,老公把户口迁到我家,因为外地户口买80平以下的是不能落户的。再说我娘家,有两间三楼,我也有一个弟弟,比我小三岁,因为是超生的,我妈跑到我外婆家生的,从小外婆带大,到快上学才送来,所以跟爸妈都不亲,加上小时候我爸打的狠,现在长大了,他上班直接住外面,几个月都不回家一趟,爸妈打电话也不接,也许在他心里,我们这些家人还不如他上班地方的同事亲吧。扯远了,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从娘家回来,路上我妈送我和宝宝回家,(老公在他爸的催促下,我们在公婆同一个小区买了房,欠债二十几万,但户口还在我娘家),在路上我妈说,要跟我签个协议,以后我分家了,或者家里征用到了,我跟我老公没份的,因为户口在我娘家,怕以后他们老了,我的孩子会跟我弟弟他们争财产,房子啊,土地啊,什么的。如果签了协议,以后就有凭证,省的以后闹不愉快,这样你连娘家都不好来了。加上你的公公又是一个强势的人,我们家还没征用呢,就在那说以后征用了还有我儿子一份,生了小孩还有小孩一份。要真的征用了,还不得闹的鸡飞狗跳的,下次找个人写一张,我们签好字就好了,以后就不用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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