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十八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公公是个性格比较温和,做事慢条斯理,随遇而安的人,婆婆是个比较独立,能吃苦耐劳,有主见的人!那时也许是性格上的差异,婆婆觉得公公没有尽到一个男人一个称职父亲的责任,等到老公成年后果断离婚了!后来婆婆独自一人来到城里亲戚家给别人带孩子做家务,一做就是十年!她没有再婚,就是为了能在经济上帮助老公,为他做后盾!在离婚后的公公没有像婆婆那么做,所以心里也埋下了更深的怨恨!在我有一次无意说出我们宝宝名字给她听的时候,她很激动很大声的说不行,为什么要这个名字,我当时还以为对我们取的名字不满意,后面她说为什么姓方,之前就跟老公说过跟她姓的!(公公姓方,当然老公也是姓方)我很尴尬,也有点不知所措!后来晚上我问老公,他也很生气,说我们刚结婚婆婆确实说过,当时以为婆婆是随口一说,应了下并没有答应!第二天婆婆就找老公问是怎么回事,老公说怎么能跟你姓啊,以后别人怎么看我,怎么跟小孩解释?婆婆听了很气愤的说那你以后的事不要来找我,我也不会帮你(意思就是不帮我们带孩子,也不会给予经济上的帮助)!其实在我心里婆婆是一个很坚强很伟大的母亲,我很尊敬她,到现在她依然在亲戚家做事,休息回来我们这边我把她当客人一样伺候,从来不让她做饭洗碗做卫生!也许是因为这样她觉得我不需要她照顾,她想做到我生孩子的时候才过来(这是婆婆在质问老公之前表达的想法),想多挣点钱!后来我问老公到底怎么办,他说不能跟婆婆姓,我说如果真的在这事情上较劲了怎么办!他说这不是我操心的事情!唉 现在这个问题还没解决,老公当什么事情没发生过一样,从不跟婆婆提这事,他只告诉我婆婆不会做的那么绝!
是啊!因为我姐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所以我可以理解婆婆的心情,但站在我老公的立场来讲,婆婆不应该拿她们之间的恩怨来剥夺我老公做一个父亲的权利,如果计较当初就应该把我老公的姓改了!这是我老公说的,我觉得也在理!只能说以后条件好了,在有了宝宝跟她姓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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