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幼教管理人员,事情是这样的,昨天学前班的一名孩子中午吃完饭去楼上睡觉的时候在楼梯上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当时磕到了下巴,老师马上告知家长还带孩子去第一人民医院,缝了美容针和打了破伤风针,还来了几天的消炎针,该做的都做了。用了1000多块钱,现在说到是赔偿问题,孩子在幼儿园摔的跤所以幼儿园和老师都有责任。幼儿园和老师各赔偿一半,人家幼儿老师工资不高,也不是在人家工作没完成的范围摔倒的,纯属意外,谁也不想发生这种事情的,晚上我们和老师去看孩子谈谈这个赔偿问题,和老师商量好了,幼儿园出500块医药费还有300块营养费,一共800老师出500医药费,可孩子的家长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因为孩子买了保险,可以报百分之45十左右,我们说给1300块钱作为医药费和营养费给家长,要他把保险给我们去报,能报就报,不能报就不报,大家都工作不容易是吧,家长既然说等他去保险公司问了在和我们说,你说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园里和老师够付责任了。家长合适理解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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