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死拱北医院,还我公道!!!
控 告 书
本人陈桂雄是死者丈夫,于2014年7月5日下午2时许带死者曾兰花(本人妻子)前来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做孕前检查并与当值医生商量定于2014年7月7日办理入院事宜,当时该医生要求先进行验血并表示结果
会在次日(2014年7月6日)下午4点后凭回执拿取结果。
7月7日凌晨4:30分左右,妻子突然睡醒来告知本人羊水已穿,其后便与妻子从家中开车到达第二人民医院,直到6楼右边第三科室进行胎监,时间约为凌晨5点左右,十几分钟后,某一男医生手提彩超机进行彩超检测,其间有护士要求本人填写资料及到门诊楼拿取彩超报告,拿取后交予黄艳波医师查看。
约6点20分左右,妻子被推上12楼手术室进行剖宫手术,此前黄艳波医师告知本人胎儿偏大,手术进行到7点15分左右,便听到新生女儿出世的哭声。随后7:20分左右,有一男医生抱走女儿出产房,当时妻子仍独自一人在产房内,该医生说女儿出生有8斤多重,需要转入新生儿科进行观察,随后一名女医生说妻子有拇指大小般的肌瘤,询问是否割除,本人便询问该医生风险后同意切除,此时本人岳母已赶到手术室门口。
约早上8点左右医生要求本人确认是否切除妻子身上另一个如小儿拳头大小的肌瘤,因风险评估后岳母担心女儿失血过多要求过后再进行切除手术,而黄艳波医师行至本人跟前说妻子要求切除肌瘤,并向本人解释各项风险,本人再次听从该医师建议同意进行切除肌瘤手术。
手术过后,主治医师告知手术尚算成功,未有大出血等症状,在手术期间,4楼新生儿科工作人员不断叫唤本人至4楼办理各种杂事,待完成各种杂事后,便接到母亲电话,通知到5楼518室,当见到术后的妻子时,清晰地看到妻子精神状态等均正常,并与房内其他人有交谈。当时有一护士在进行护理工作,要求本人到楼下小卖部买成人尿片,协助更换尿片,期间妻子叫痛,该护士说麻醉未过可能会有痛楚,该护士用手挤压妻子腹部,然后进来一名医生(后确认为谢春燕)为妻子检查,随后交一药丸吩咐妻子咬碎含在口中,便要求到门外等待,约15分钟后医生交待暂无大碍,便开始为妻子打宫缩针,过后妻子便昏昏入睡,此时本人在旁观察心电图及脉博指数(160~180),左手边一支吊针快打完时(时间差不多为10点10分左右),便呼叫护士更换第二支,该护士便又一次按压妻子腹部,妻子一直喊痛,而该护士仍挤压出血块。
该名护士走后,过了一会儿有2名护士进入室内要求抽血化验,便从妻子左手处连续抽走了瓶血液,此时妻子脸色及嘴唇非常苍白,十来分钟后又进来了2名护士,说要再次抽血,此时本人看到虚弱的妻子非常激动质询其刚才不是已经抽过了吗?手术时也抽过了吗?可不可以不再抽血?当时其中一名护士反驳说:“之前抽的血液渗有药物,要求立刻抽血做化验,当时妻子说很痛,不愿意再让护士抽血,但该护士说因妻子失血多需马上化验,于是无可奈何下唯有让护士再次抽血,该护士在妻子脚上找了很久也找不到血管,最后竟在脚指处插入抽血针,护士就用手在脚根四周推压让血液流出,最后有一护士说抽出的血够做血常规检测用。其中一名护士,执意要在大腿上抽血,妻子一直喊痛。该抽血的试管直径大过大拇指,大约有8厘米长度,此次抽完血后,妻子还是不间断的喊痛,我便呼叫护士,进来一护士说可能麻醉开始过了,会出现痛楚是正常的。此时,谢春燕医生医生进入病房,看见妻子在呼气,便交待不要呼气,妻子问医生有无止痛药,医生说已加入止痛药了,该医生又说开点药让妻子睡觉,随后一名护士便拿一支针在本人妻子右手边(之前打吊瓶的注射口上)打入该针,妻子随着针液输入慢慢入睡。
本人一直在妻子旁观察,发现她每隔3.4秒嘴巴便歪到一边,舌尖顶住上嘴唇内侧并伴有类似打嗝的声音,本人马上呼叫医生,但只来了一名护士,质问该护士为何我妻子会出现这种情况,但该护士又是说什么因为麻醉影响,而当时想到之前已有护士说麻醉药效已经过了,为什么现在又说是因为麻醉的原因?该护士发现妻子的情况后当时并未有做出任何治疗和观察便走了,此时观察我妻子心电及脉膊的数字从170左右不断地下降至100,60,50,便立刻呼叫医生,进来的仍是一名护士,该护士就磋一下妻子身上的感应触点,脉膊重回70左右,我便质问为何心率脉膊波动这么大?在打安定针前有150以上,打针后降至50,60?该护士说因术后失血多,心跳快正常,打完针(安定针)后就降下来的。
该护士走后不到5分钟,妻子的心率变为0,我马上呼叫医生,这次是医生和护士一起过来,当中一名护士动了一下感应触点,脉机又回到60左右,我非常气愤,说这机器有问题,要求更换脉搏心电图机,该护士说仪器使用紧张,那名医生让护士拿来一台旧式的测血压仪,此时妻子的心电图仪一直显示为0,该护士拿进血压仪为妻子测量血压,但没侧出数值,此时该医生才意识到病人的危险,说要进行抢救,并把赶家属及病房内另一名病人离开病房,在此期间本人听到有2名护士说为何不推进急救室,另一名说因急救室没空的了,我的心理很愤怒,但由于不想影响医生的抢救,所以把心中的愤怒强压下来,可是该病房医疗设备非常简陋见缺,家人和我都非常的担心,当被院方告知本人抢救无效死亡,真的不敢相信,本来人是好好的,就因为医院的不负责任,医生护士在整个过程中的儿嬉,对每个突变都不重视,马虎过渡,而导致这次严重医疗事故,让我整个家庭破裂,孩子失去母亲,我失去妻子,白发人送黑发人!!
上述为本人亲身经历,本人亲证以上所言绝对真实,本人及家属现控告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
1、 医护人员在手术后没有及时仔细观察患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2、 医护人员在抽血及检测项目上没有视患者身体状况,强行进行抽血;
3、 在《死亡记录》上明确写有“达唑伦2mg加氯化钠8mmL静推镇静,但在《临时医嘱单》上却写着”达唑伦注射液(唑安定)1天10mg,本人及家属严重认定是医护人员用药过量,直接导致患者因注射过量安定而死亡;
4、 在发现死者有休克现象,医生护士并未及时进行抢救,而是不断摆弄仪器等至延误了抢救患者的最佳时机;
5、 在医师请ICU急会诊的期间,前面已是脉象为0的情况下,仍没有即刻做心肺复苏及插管辅助呼吸,直接导致患者缺少必要的辅助呼吸而抢救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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