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孕,公司想劝退我,让我自己辞职,但是之前又签了合同所以如果我自己不辞职的话公司也拿我没办法。话说就在怀孕快两个月的时候,公司领导找我谈的话,说要么让我自己辞职,要么就去把孩子打掉,结果当天晚上就见红了,我已经29岁了,这也是我的第一个孩子,怎么可能打掉呢???就这样保胎到三个月后本来想去上班了,领导居然说你就在家好好休息吧,就不要来上班了,让我请病假,拿着每个月的最低工资1400元。之后我就每半个月去医院开次病假(医院有规定,最多只能半个月一开),之前的理由都是”先兆早产”,可是今天刚好37周足月了,又到了开假条的日子,貌似这个理由已经说不过去了,有没有也有宝妈是这种情况的,现在这个假条该怎么开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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