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在国外工作一段时间,认识了宝爸,家里人反对,我毅然决定回国辞职,回来结了工资将近30万,我妈那时候正买房借走我的所有钱,答应我爸回来就全部还给我。后来我意外怀孕了,当时我的爸爸也在国外,我的妈妈自己做主让我们结婚了,我的老公家境不好,房贷一堆,还要每月还信用卡,一个月工资4000,基本每月都负3000。负的3000都是从有宝宝以来存的份子钱、满月酒亲戚朋友给的。现在花的也没了,我就是因为自己还有30万的存款才能想象着撑到现在,因为我没工作!爸爸回国了,我妈旁敲侧击告诉我,那钱是在你结婚前的,所以属于我和你爸支配。给你们买辆车。我一听一下楞了!我也有孩子,我没工作,我拿什么给我的孩子!那明明是我的钱,可关键那钱是拿去给我的弟弟买房。如果我老公家有钱我就不要那钱,当孝敬父母。可是不是!我该怎么办!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钱,哪怕就给我20万,我想自己支配给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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