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圈内懂法律的宝妈,一下我以我的父亲为第一人称。 本人54岁,普通农民,我有一个超过15年没有和家里联系的妹妹(原因是当年妹妹好吃懒做,借钱做生意亏本,欠别人几万的债,后离家就音信全无。期间姊妹几人曾经多方打听,始终未找到她。2年前,机缘巧合找到了妹妹,原来她一直在本市,离村不超过80公里的市区,此后几个姊妹之前与妹妹一直保持电话联系,也去妹妹驻地看望过,但妹妹一直没有回村) 半月前,妹妹突然联系了所有姊妹聚在我家,原因竟然是要我分一半房子给她!我们姊妹一共6人,我有2个姐姐1个哥哥2个妹妹,她是最小的妹妹。她以现在没有结婚,没有子女,以后无依无靠为由,要求我分一半房产给她(她有一个同居了超过15年的男朋友,但是没有领证,没有共同的子女) 谈话期间,姊妹几人都曾表示,可以姊妹几人共同出资帮她买一处房子,但是最后她没有同意,就是坚持要我家的房子。我觉得再好的姊妹不要生活在一起,答应给她3万,她没有同意。姐姐,妹妹也站她一边,并且指责我无情无义,各种难听话都说了,最后不欢而散。 我想请问,如果她上法院起诉我,要求分房产,她的赢面有多大?PS房子是80年建的,当时父母健在,她6,7岁,当时家里有2所房子,一处分给我哥哥,一处就是我现在的房子,当时她年纪小,随父母与我们一家同住。房产证是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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