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再婚,老婆前婚因为有两次7个多月早产史孩子不存活,一次双胞胎,一次单胎都不能存活,都是7个多月早产,为这个前任老公和她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也有写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各无子女,,我初婚,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根据规定我可以生两个,老婆现在怀孕8个月,准备办理第一胎准生证,去良光镇计生办理时候不给我办理,说我老婆以前生过,计生查档案资料显示意外死亡,给我一份再生一胎的申请表,问题就在这里了,为什么不能办第一胎,要我办第二胎,我明明是第一个小孩,填这份再生申请表那我不是二胎了???再生第二个不就是说我超生第三个了吗?要罚钱了吗?我填再生申请表,那我第一胎何来???生二胎我农村户口何来是第三胎??怎么又是超生??罚我钱不是冤枉我吗??问题就是不肯让我办理第一胎准生证要办第二胎,我何来第一胎,我初婚! 而且填写再生申请表时还要我回女方老家开什么婚育证明
眼看看老婆8个月宝宝就要出世了,你们说叫我怎么办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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