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通行的光照胎教在光照强度、光照时间、光源频率以及光源对于孕妇腹腔壁、胎盘的通透性等均没有严格标准,在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过强的光源长时间照射对胎儿的视觉及神经系统的发育均会产生不良的后果,而光强、频率不合适则光不能透射到子宫中,不能对胎儿产生合适的刺激,不能起到胎教的作用,所以在光源的选择、光照时间上均需慎重。
不科学的光照胎教也会对胎儿视觉产生不良影响。6个月的早产儿,其大脑尚未发育到从眼睛接受信号、然后发送至大脑视觉皮层,又从皮层送至合成信息的前叶的完整的反射弧。如果这时对胎儿进行长时间过强的光照刺激,可能会照成胎儿视网膜受损,并影响胎儿的神经系统的发育。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笪红英副主任医师称,用电筒进行光照胎教并无科学依据。
江苏省人民医院小儿眼科专家刘虎主任医师指出,光照胎教对胎儿视觉功能的发育没有作用。大约在胚胎第八个月时,视网膜十层结构才基本形成,出生时,胎儿眼睛仅有光感,什么也看不到,直到出生后4个月时,视网膜上负责精确视力的那块关键区域—黄斑才发育成熟。当宝宝眼睛的解剖结构已发育成熟后,需要外界给予充分的“视觉经验”,经过后天训练方可获得正常视功能。
一般来说,胎儿和新生儿是比较害怕强光刺激的,孕妇并不了解腹中胎儿是苏醒还是睡眠,强行进行光照刺激,反而可能影响胎儿睡眠质量和生长发育情况。手电筒的红光属于长波光线,可能对胎儿眼部造成损害。准妈妈们对待光照胎教需慎重,不可肆意施行。不如外出晒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对孕妇的心情、胎儿的运动都有帮助。
理论上来讲,胎儿具有光感,如果想采取这种方法最好在胎儿36周之后,这个时期胎儿发育基本成熟,每天晚上可以照射胎儿头部10秒左右时间,重复2~3次即可。“胎儿也有生理周期,而且在母体中很平和,如果过度干预胎儿平和的环境,胎儿也会焦躁。”
其实最好的胎教就是母亲保持“愉悦心情”,愉悦的心情贯穿始终,会避免流产、胎儿畸形等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