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但是随着生育率降低,现在的孩子已经可以说是父母的小皇帝了,给予的关爱变本加厉成了溺爱,我们可能认为这是在宠爱他们,但事实上却可能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 这篇亲身经历,每个家长必看,千万别将自己的孩子养成了「不知感恩」。
星期天的晚上,饭菜已经上桌,我呼唤女儿:「吃饭啦。 」「等一下」,她答。 我先吃了。 几分钟后女儿走过来,看了一眼桌子,问:「我的饭呢? 」 伴随着的是一副忿忿不满的神情。 我心里一惊。 她的表情,她的诘问明明在告诉我:你应该为我盛好饭的,为什么不给我盛饭呢? 7岁的她有一双好手,她明明可以自己盛饭,为什么觉得我理所当然得替她盛饭呢
我立刻找到了原因。 虽然我一直警告自己不要替孩子做太多,让孩子学会为自己负责 但是我仍然和许多母亲一样,不知不觉替孩子做得多了点。 以前我一直替她盛饭,以至于她认为盛饭这件事是妈妈应该为她做的,所以她不但不感激我一直以来替她盛饭,反而因为今天没给她盛饭而不满起来。 是啊,既然是妈妈应该做的,她怎么会感激呢?
我意识到这是在助长女儿的「受之无愧感」,「受之无愧」是指,某人觉得别人欠了他东西,或者认为别人必须给他特殊待遇。 有这种倾向的人认为别人(尤其是亲近的人)应该给他想要的事物,别人给了,他觉得那是人家应该做的,他不知感恩;别人没有给,他就认为别人太不应该,于是就心生不满和怨恨。 受之无愧感强烈的人可能变成一只「白眼狼」。
前不久在网络上看到的一篇文章,发文人小A,10岁时父母相继过世,年长他20岁的姐姐将他抚养成人,并供他上了大学,后来他考上了公务员。 姐姐在工厂上班,姐夫在学校门口摆一个小摊。 现在姐姐退休了,退休金每月 7500元。 姐姐的儿子dash;小A的外甥考上了外地某个大学的建筑专业,学费比本地大学其他专业贵。 姐姐家收入锐减,开支突增,财务突然紧张起来。
姐姐将他抚养成人并送去上大学,小A本应心怀感激、知恩图报,他却认为姐姐姐夫做得还不够。 我不熟悉法律,不知法律上这位弟弟有没有义务赡养姐姐。 但从朴素的人情道义来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面对抚养自己十几年,还送自己上大学的姐姐,在她遇到困难时,有什么理由不帮帮她呢? 我替这位姐姐感到悲伤,带着弟弟出嫁本已不易,多年辛苦竟养出一只白眼狼。 我可不想将女儿养成白眼狼。 我养育她是我做为母亲的职责,不图她的回报,但是如果她长大后认为我替她做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如果我哪天做少了,或者不做,她就怨恨我; 如果发生这些,那是我的悲剧。
从那以后,我更加警惕是否替她做了太多,经常提醒自己不要替她做她份内的事情,并将一些家务分配给她,让她承担起家庭一员的责任;在我们劳动的时候,邀请(并要求)她帮忙,让她体会我们劳动的辛苦;教导她表达感谢,如果她表示了感谢,她会得到更多,如果她没有感激之心,下次我不再替她做那件事;物质方面减少满足, 让她懂得并不是她想要任何东西都可以得到。
引用图片回复写到这里,我想到三年前机场弒母的留学生汪佳晶,他留日五年,从未打过工,学费和生活费都靠母亲每月2万8000元的收入来出。 母亲四处举债,实在拿不出钱,他竟在机场捅了前来接机的母亲9刀。 24岁的青年本应自立,靠自己打工解决(或部分解决)留学费用。 但他心安理得享受着母亲含辛茹苦提供的温室生活,当母亲拿不出钱,他不念亲恩,那满腔怨恨化作9刀。
这个案件让父母们警醒, 我们做父母的要谨记:如果你不想将孩子培养成「白眼狼」,那就千万不要替孩子做太多,不要助长孩子的受之无愧感,要去教导孩子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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