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住的婚房是公婆付了十六万的首付,合同约定今年开始还房贷,写的老公一个人的名字。 我爸妈给我陪嫁的房子也装修完通风半年可以入住了,地段在市中心,一把付清的,和我爸妈也在一栋高层上,为了环境方便和减轻压力,我爸妈也方便照顾我和宝宝,想生完孩子后搬过去住,然后把婚房租出去,收到的租金用来还婚房房贷。 我觉得这样变相的话,婚房剩下的五十多万的房贷等于就是我家还的,就想加上我名字,老公说手续是婆婆走的,他不知道咋弄的,问婆婆,婆婆说以后再说吧,加名字也麻烦的很,而且我们又不离婚,钱都是我们两口子的。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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