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打的第一份工是在饭馆,因为只有初中文凭我只能做洗碗的粗活,后来因为不堪忍受饭店大厨的骚扰,辞了工,去了一家美发店当学徒,因为外表漂亮的缘故,找我洗头的客人不少,回头客也多,发室本就是男多女少,在男店员中我也格外受欢迎,哪怕是我不爱说话,对人爱理不理。但这份工我也没做多久就离开了,并差点被人打了一顿,原因是店里另一女店员可笑的猜忌与嫉妒。 遇见顾画生是在2007年的凌晨,那天我记得下了很深的雪,我换好衣服从“花色”酒吧里出来,已经是零晨一点多,甩了甩因为端了一晚上酒盘而显得酸疼的手,我把脸埋在竖起的衣领中,刚要迈出步伐,一阵争吵声却吸引了我的视线,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下,一大一小的两个男的在车边说着什么,小一些的男孩显然很激动,言辞说着说着竟像被人箝住了尾巴的小兽发出激烈的反抗。相对于气盛的男孩男人却显得格外的沉稳,一手搭在半开的车门上,一手随意的松着衬衫领上的领带,他低声的说着什么,男孩就跳脚朝着车轮狠狠踹去,并暴躁的大骂,男人也不动怒,看样子是想让男孩进车,谁知那男孩话也不说了转身就跑。 男孩跑近些时我才看清,竟是酒吧有名的常客,常听那些女服务员暗地里议论他的名字,似乎是叫顾锦初的,因为长相帅气又有钱,所以在“花色”很混的开,经常是呼朋引伴一大群的来酒吧找乐。不过这些又与我何干,摇了摇头,我暗骂自己今天有点反常,竟注意起别人的八卦来。 挪开步伐,我正想加快脚步去赶地铁,却未料插在口袋里的手被人扯了出来,指尖触到寒冷的空气我生生打了个冷颤,抬眼看着拉住我的人,我凝眸不经意笼起了眉心。像是没注意到我的疑惑,顾锦初勾起唇笑了笑说:等久了吧,我们进去。说着也不等我反应拉起我就往酒吧走。 他的步伐很快,我在他后面被他扯着脚步踉跄。 放开。 我挣扎着脱了身,他撇过头,露出精致到了极致的侧脸,红潋的薄唇略带讥讽的弯起,他的表情让我有了怒意,莫名其妙的拉着我走,现在还用这种嘲讽的眼神看我。 捏了捏拳头,我咒了声:神经病。转身就大步往外走。 走出酒吧下台阶时因为走得太急竟拐了一脚,低头看着断掉的鞋跟,我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脚踝怕是扭伤了,一使力就疼,我想今晚真是个倒霉的夜晚。 需要帮忙吗? 低低的比任何人都好听的声音。 我抬头,一张绝对让人看后心潮澎湃的脸出现在我眼前。注意到他考究的烟灰色衬衫,竟然是刚才和顾锦初在争吵的男人。 他伸出修长的手扶起我,指了指停在路边的车说:我送你去医院。 也许是他的表情太过和善,又也许是他刚好穿了件我喜欢的烟灰色衬衫。于是在2007年的一个雪夜,我正式喜欢上了一个比我大十二岁的男人。直到多年后想起,我才发现他惊艳了我整个时光。仅凭顾画生这个名字就足于让我生让死。让我不顾一切让我诚惶诚恐。并且我相信这都是命中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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