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的时候请我的闺密当伴娘,张家港人。我是徐州的,按我们那边风俗当天伴娘那么辛苦要给个红包意思意思,我给了闺密200。让我没想到的是她到最后也没提份子的事情当然也没给,第二天就做高铁回上班的地方去了。基于一般礼数不都是要给份子的吗,我的理解是这样。这事情过去很久了,只是想起这事感觉还是挺郁闷的。难道说张家港那边的风俗就是当伴娘的可以不用给份子钱?是这样的吗?我爸妈老公知道我闺蜜没上份子,让我不要在跟她联络了,说我闺蜜不上路子什么的。我平时对她也挺好的,她一个人在上海上班,消费很厉害,有时候她没钱用,我都会微信转账给她几百用用。我自己也很困难啦。她从来也没说还。当然我也不要。这样一来,她到时结婚要请我去,我都不知道该给份子还是不给了
你闺蜜结婚的时候你也不给不就好啦,我和我闺蜜说好的。都是来吃顿饭就可以了。不用互相送礼了。她也是我的伴娘。她结婚的时候我大宝一岁多了,反过来给了我大宝一千块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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