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在现在这公司上班,一个月后被告知转正,可是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期间跟公司提了很多次就一直拖着不签。今年3月份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然后告知老板,当时老板说嗯,这是一件喜事。结果6月份被老板告知不会跟我签合同,因为我是一个孕妇。其他员工享受的社保福利补贴我也没有,还有产假时候没有基本工资,除非我跟单位签订一份协议要我在产后半年到该单位上班,才会给予酌情的补贴。作为当事人的我,那一刻开始真心觉得已经被歧视了。孕妇怎么了?孕妇就要受这些不公平的对待?有哪个人不是自己的妈妈怀胎十月生出来的?在这三四线城市,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面对这样的用人单位我应该怎么做?
有没有什么文件可以证明你什么时候在这个单位开始上班,转正有没有书面通知,工资单也可以,还有社保有没有按时缴纳。如果有证明的话可以到单位管辖的劳动局劳动仲裁,那个是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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