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下定决心离婚了,我不在考虑我的孩子们如何了,哪怕大家都说我是一个自私的妈妈。 我们是自营公司,我老公是法人代表,我们结婚前4年恋爱,我一直在他公司帮忙,现结婚3年,钱财我一分钱美管,他只给我4000元一个月,其他没给任何一分钱,这4000块也就是我每个月上班的工资,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他都写了结婚协议书,都归他,如果一个孩子就归我,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如果结婚满5年,离婚我们老家的一套房子价值当时20多万的归我(目前结婚没满5年),我现在想要知道,我除了能带走一个孩子,这个家里的任何东西都不属于我吗?比如说存款,没有共同存款,他有多少钱我也不知道。我想知道这样离婚,我只能净身出户吗? 请知道这方面法律知识的人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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