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到一则新闻,说一位唐姓男子在和前妻离婚后,为了挽回前妻,欲搬去和前妻同住。 当时前妻已经和他的一位好友处于恋爱状态。 他知道后内心忿然,多次约二人出来面谈,想给聂某一个教训,但均被拒绝。 结果,该男子在一怒之下,竟然持刀刺死了自己朋友。 原先的另一半开始了二次婚恋,无论男性女性,都会产生一种失落感。 有些男性本身个性偏执,在恋爱的阶段,显得洒脱有性格,也时常凭着百折不挠的劲头俘获女孩的芳心。 当新奇感消失后,另一半常常会发现,这种人对待自己和另一半是双重标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这种双重标准会表现在婚姻生活的很多方面,生活习惯、个人权利、家务分配等。 他们离婚后,依然难以改变这种根深蒂因的认识,往往无法完成自我恢复。 新闻里的唐姓男子就是如此,他认为前妻一旦做了他的妻子就等于打上了他的烙印,所有权归他。 前妻的二次婚恋激发了他潜藏的偏执个性,令他采取过激的手段来维持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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