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⑵《出院证》或《诊断证明书》(原件);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⑷《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⑸《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⑹计划生育手术记录(原件);⑺参保人医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⑻以个人参保的提供报销本人的银行卡(必须为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的名称,签上名字并在名字上加盖手印同时留个人电话; ⑼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⑽参保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相关业务所需材料 1.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⑴、⑵、⑶、⑷、⑸、⑺ 2.单位参保男、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待遇:⑴、⑵、⑶、⑹、(7)、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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