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深圳,去年产假是128天,但是今年产假是178天,而且都带薪 但是公司不愿意给178天,说别的公司是128,我们也就128,另外说如果非要休178,50天不结算工资的 另外,公司给我们的产假工资事基本底薪中的80%,公司说法是因为留了一个职位给你,所以要扣20%,整个公司统一 可我在网上找了相关的法规文件,规定178都要带薪的,而且发的应该是平均工资,不应该被扣,如果被扣也就算了,但是178天,多了50天啊,我还是想争取,你们说,我是否找公司谈,公司会对我有意见,在这几个月辞退我吗?辞退我该赔偿多少,我会不会得不偿失
按规定来,你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在深圳是按照178天带薪产假执行,还是128天带薪产假执行。如果律师那边的回复是法律规定为178天带薪执行,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跟公司的人资部门洽谈,最坏的就是你仲裁公司,这种仲裁一般都是劳动者获胜,并且能获得一笔赔偿。不过也会因此,公司可能会跟你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因为你仲裁公司,公司就跟你接触劳动合同,你依然可以仲裁公司。)如果公司没有因此跟你接触劳动合同,那么在哺乳期,公司不能跟你接触劳动合同,并且不能因你在哺乳期为由,给你调薪调岗。(如果调了,你还可以仲裁它)。
公司不会辞退你,但是你想以后还在公司长期干,就和其他同事一样比较好,否则不好说公司以后会不会在其他事情为难你。如果不在乎这个,就可以争取,跟当地劳动局咨询,公司如果违反劳动法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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