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属于周末夫妻,两人在不同的县区上班,都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老公一般是在周末的时候回家,大宝女儿即将读二年级。 目前怀孕10周多一点,一个多月的时候有先兆流产住院保胎了,当时正值暑假,女儿在爷爷奶奶家,住院时请公公过来送了几天的饭,后来出院后自己在家呆了两三天,那两三天是妈妈做完家里的事下午过来帮我做下饭,洗下衣服。(注明一下,娘家妈妈离我家大概4公里多一点,有公交车过来也可以骑车过来,弟妹开了家餐馆,爸爸妈妈都在里面帮忙,下午才有点时间。)后来又回公公婆婆家休养了一个星期,之后就回单位上班了。单位离家也比较远,一般是坐公交车或者打的过去,上班期间感觉比较累,早孕反应还没过,没有食欲,吃不下饭,工作上的事情也比较多有时候要跑来跑去感觉自己吃不消,偶尔也只能躲躲懒,中午在食堂吃,有时候遇上开会,就在食堂吃晚饭,或者自己煮点面条,也或者回娘家吃(娘家有点远,要到两趟车,自己不敢开车,因为有先兆流产,所以也不敢骑车)。就这样克服了三个多星期吧,虽然觉得有点累有点麻烦,但还算比较顺利。 再说说我家老公家里的情况吧,他家3兄弟,他排老二,老三家还没生小孩,老大二胎目前是两个半月左右,从嫂子快生的头一个多月,婆婆就过去照顾她了。我女儿从出生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外婆带着,上幼儿园后也是每年暑假才去老家过个暑假,老公也是在老家那边上班平时可以回去的。以前我在区直单位上班,一直都是我自己带着女儿在家,。从上一年级开始,因为我工作调动到乡镇,离家也远,所以就请奶奶过来帮着接送小孩,期间也是爷爷奶奶轮着来,嫂子家有什么事需要奶奶过去的话,我也二话没说就换爷爷过来了。 九月份女儿也开学了,跟老公商量了一下,考虑到我还未满三个月,前期还未稳定曾有流产的迹象,想请婆婆过来帮着接送一下女儿上学,帮忙做下家务洗洗衣服做做饭。因为婆婆更细心一点,可以帮忙洗衣服,可以帮忙给女儿洗洗头,所以才考虑让婆婆过来。爷爷在这里的话除了做饭接送小孩,洗衣服给女儿洗头这样的活就不会做了。基于这几方面的考虑,跟婆婆他们提出了要求,请暂时过来照顾一下,嫂子那边也可以帮忙做下饭,帮着抱下孩子,哥哥每天中午和晚上下班之后都会回家的等嫂子产假结束后,再换公公过来。结果嫂子不同意了,还放出话来,如果婆婆过来的话就跟哥哥离婚,我觉得非常可笑! 我在想,其实两边的情况都比较特殊,都是需要照顾的时候,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很过份吗?请姐妹们帮我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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