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已经35周了,婆婆家是扬州的,我和老公在无锡买的房子,老公在浙江上班。从怀孕开始我就没有再工作了,月份小的时候在无锡呆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回娘家呆了两个多月,后来又回无锡了,一直一个人在无锡,7个月的时候老公不放心一个人在无锡,让我回扬州待产,我也就回去了。已经回扬州20天了,和婆婆两个人在家,相处的还可以。今天老公给我说让我给婆婆点钱,原因是我回家养胎要吃喝什么的,说直白一点就是要我给婆婆生活费……听了这话总觉得不舒服,想问问姐妹们,你们觉得这样有问题吗?还是我想多了?宝宝的东西包括待产的东西都是我一个人买的,一个月后生产我也是给老公说我们自己出钱,我都已经这样了,还让我出生活费,真的好郁闷,想不明白在我娘家住那么久也没给我妈生活费,这养个胎还要交生活费,哎……
我爹爹婆婆现在来武汉照顾我,我给生活费他们不要,我就给婆婆买衣服买黄金首饰,给爹爹买烟酒,平时一些日常用品直接京东到家,爹爹婆婆就买点菜就行了,过年过节钱是必须要给的,百善孝为先,他们不缺这点钱,关键是你有没有这份心,与婆家关系处理好,对你只有好处,你老公会对的父母孝顺也会更加爱你,爱这个家,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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