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圈子有看到有的宝妈说起有关于婚后财产的问题,我也有点想了解一下,看看宝妈有没有懂的。我嫁给老公,房子是一整栋的,公公的,这个肯定是公公的了无可厚非,老公是独子,所以如果我和老公婚姻不出现意外的话这个就没什么好争执的,如果有万一那么我就得拍拍屁股走人了是这样的,现在呢开发商把原来公公的地都征收了,分了一块安置地,公公说为了方便,以后不用过户,现在安置地的名字直接写我老公的,办的证也是写我老公的名字,但存根上还是有注明是我公公过给我老公的,我们这边的邻居们基本都是得了安置地直接写给儿子的,好像听说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反正大家都是这样。我公公说了,以后安置地盖房他帮不了我们了,肯定是我和老公两个人的事,我肯定是愿意和老公一起为家庭付出的,我就想知道如果我和老公一起赚钱把房子盖起来了,我们的婚姻出现问题了,这个房子有我的份吗?毕竟是公公给老公的。
建房子花掉的那些钱有你的份,但是要提供证据证明你出钱了,地基没你的份,还是你老公的。。。一整栋楼的房子就给安置地??还得自己出钱盖?好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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