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4月5号晚上我老公开车撞到了骑电动车的,当时报了保险,交警判了全责,人在医院明天手术要交2万,叫保险垫付只能付一万,还比较麻烦,下周才能到账,耽误治疗,延长住院期限,我说我自己先付然后找保险理赔,我老公不让,他担心受害人会源源不断的勒索,因为我是车主,整件事情都是我处理。 我想既然自己是全责该付的责任还是先付,一直赖着也不是事,最终都是要付的,时间拖长了只会增加更多无用的医疗费,现在家属还没有来扯皮好解决,但是他说很多例子都是付了钱就拿不回来了,最终都是要告的,还不如让他一次性告。我想不如早点交钱把手术做了,后面离出院也不远了也用不少多少钱了,至于告不告就看家属了,毕竟我也做到了仁至义尽,也许律师费好几千,他想想也就不告了呢!不出钱的话肯定是要吃官司的,到时候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大家觉得我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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