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生了二胎后,老公把给我的家用减半了,让我把另一半给了家婆,刚开始觉得没问题的,反正她买菜煮饭带大宝上学接放学给她应该,我坐月子不能做她都帮忙做了。现在小宝四个多月了,很多事情我都可以自己做,而且小宝认人,家婆在家也就逗一会儿我就可以安心的开奶粉,有时候小宝哭闹也不理自己在房间发微信看股票什么的,每次看见这样就想起自己妈有多好,都不舍得大宝哭(大宝是我妈带到3岁才回婆家)。家婆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喜欢逛街旅行,有时大半天不在家,一个月有几次一日游或两日游,今个月又是去旅行十几天,想想她每次说今天不用煮她饭的时候又是我带着大宝小宝在厨房煮饭的样子,我心痛我那一半零用钱了,而且她也就煮晚上一餐青菜多肉少,估计省我以前的一半吧。今天醒来看见梳妆台上的钱忍不住跟老公说要我给6000我舍不得,你弟也有给她家用,只是不是每个月给。老公也直接说给3000,我说我不给你给,我少给一半她会怎么想我,最后说等他回来给。 今晚我就拿了4000老公让她给家婆,总觉得给少一半不好,你们说我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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