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陈述】 我产检生产均在铁西鄂尔多斯妇产医院,选择同一位医生,40孕周一直遵从医嘱,指标正常,只临产前羊水偏少,随即遵从医嘱入院待产。医生通过内检已知骨盆较小,胎儿头部骨骼发育很好,依然建议顺产。结果胎儿卡在产道很长时间,才呼叫本院主任,该院主任才从家赶到产房,实行胎头吸引,期间并无就产妇个人实际情况交流、讨论。胎儿出生后有心跳无自主呼吸,后窒息死亡。 院方回应:在所难免、坦然接受,合乎规定,无责任。事发后一直拖延、推卸、蛮横、傲慢,把原因指向产妇和胎儿。那我们40孕周在贵院定时所做的大量孕检目的何在?指标正常、遵从医嘱的意义又何在?既然该院认为无责任,却又为何不配合患者做医疗过错鉴定?反而处处为难患者及家属?并且去年该院亦发生过类似事件,新闻记者亦作出了报道。接二连三的事故,为何不做反思?反而告诉我们从未遇到此类事件?是自我承认医疗水平有限还是心虚? 40周,280天的甜蜜陪伴,两个半产程让我们坠入万劫不复深渊。身体的疼痛是短暂的,心理的伤害却更难愈合,更何况还有院方不断的伤口撒盐。我们的悲剧已发生,唯愿不再重演,唯愿每个宝宝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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