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下简称《办法》)所指的参保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参加生育保险者。
如要从下月起享受相关待遇,则要满足以下条件: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单位必须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能出示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3、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可以在医院现场记账医疗费用,休完产假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否则需要缴费满12个月之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