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来电话问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并且告诉我,她一朋友的亲戚,才35岁,骑摩托超车时与对面一醉酒司机驾驶的金杯相撞,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抢救过来也很有可能是植物人,交通责任还在认定中。听了我不禁一阵难过,也不禁想起了离自己非常非常近的两起交通事故。
一起是酒后驾车。从没想过酒后驾车会带走我的朋友,想必酒后驾车的司机也绝不会想到妻离子散、阴阳两隔!明知故犯,心存侥幸,这种侥幸心理害人不浅!幸运之神能够笼罩他几时?一旦出了事故就是无法挽回的损失!为了自己的亲人,请司机师傅们不要酒后驾车了!还有就是那些朋友、哥们儿了,明明知道人家开着车呢,为什么还要劝人家喝酒?!所谓的“感情深一口闷”是不是成了间接的杀手?看到人家妻离子散的,劝酒者会不会后悔一生?可惜,世界上没有买后悔药的。
还有一次是我第一次目击的交通事故现场。在一个十字路口,不期然的看到了让我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现场。一名男子躺在路上,自行车倒在离他不远处,他的后面停着一辆大公共,有警察正在维持秩序。当我们的车从他旁边经过的时候,看到地上躺着的是位干瘦的老人,六七十岁的样子,自行车车把上还挂着个环保购物袋。想来老人的身体还比较健朗,又如常出来购物,但是他的家人万万想不到老人此次一去不归了……
交通事故一桩桩、一件件,摆在我们面前触目惊心,血的事实教育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不想留下不可挽回的遗憾,为了家人、为了父母、为了孩子,为了自己肩上的责任,请不要心存侥幸!尤其对于孩子,更要从小教育他们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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