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跟他们老公是未婚先孕,一开始房子本来是等闺蜜的老人婆他们回来装的,闺蜜怀孕后。她老公就辞职回家装房子好赶在结婚前装起。闺蜜结婚后他老人婆两个人就回去上班了,她老公就在家照顾她。因为房子新装起不能常住,就住到娘家去了。娘家有个姐姐招上门的。有两个孩子,大的4岁多,小的才7个多月,她姐姐就在家带孩子,姐夫在上班。刚回到娘家,闺蜜是嫁出去的,闺蜜就给生活费给她妈妈,但是他妈妈不要(毕竟他们两个都没有上班)虽然没给生活费但是因为闺蜜怀着孩子,时常都会买菜啊,炖汤啊,买水果啊!闺蜜喜欢吃猪肚,所以闺蜜老公每次都会买来炖汤,每次闺蜜说她挑碗里吃,她姐姐的大孩子都会说我想吃小姨那个,闺蜜不得不给挑给他吃。家里的人知道姐姐的大孩子喜欢吃都给他挑在碗里,闺蜜每次都吃不成(因为每次都是她们拿钱买)买的水果也是被姐姐的孩子吃完的,闺蜜有时候想吃就不给,她姐姐的孩子就哭。她姐姐就会说你是大人和小孩子计较那么多干什么。闺蜜想吃什么都不行没法只能让。去产检查血都会说她贫血让她吃好点,闺蜜就很生气,说她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吗?没出来就不算吗?哎!不知道怎么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各位同志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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