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孩子的妈妈,我宝宝一岁十个月,他一岁两个月的时候我和孩子爸离婚的,离婚的原因是孩子爸婚内出轨和家暴。一开始我是一定要孩子的,可是娘家人不支持不帮我带,前夫家又是不给孩子不离婚,我虽然出了月子就在上班,可是因为孩子爸不给生活费,我的钱全部用来扶养孩子了,到过年存了一万多,拿了一万给前夫家还账,结果刚给他家还完钱,吵架就打我,就离婚了。
我也舍不得孩子,可是我没有钱,没有家人支持,我妥协了,我把孩子给他了。
可是我要求每个月孩子必须跟我过几天,他同意了,我才签字的。
可是离了以后他翻脸不认账,不同意我带孩子去自己的地方,只能在他家里看,我也妥协了。
可是因为这样,我没法工作没法学习,因为我每个月至少回去看他三次。
协议上说我不用付抚养费,我还是每个月给一千,奶粉也是我买。
一直到现在我谈了个男朋友,他家听说了就彻底不给我看孩子了。
我想说为什么凭什么,虽然孩子一个月我就上班了,可是孩子母乳到一岁,我在饭店当服务员,那样的条件下,我每天挤奶回去给他吃,就想让他多喝母乳,他发烧,我守了三天没睡觉,几分钟就拿毛巾给他擦一次全身,他奶奶白天还出去打麻将,我儿子刚出生黄疸,去医院要住院钱不够,他奶奶垫了两千,出院就拿回去了,这个孩子从出生开始不管是时间还是物质都是我付出的,为什么最后我却什么都没有了。
我现在已经跟他说了,我不会跟他争抚养权,我只想孩子的心理不要出问题,只想每个月孩子在他那里半个月,在我这个半个月,抚养费我一样会给,东西我也会买,可是他们就是不同意。
对了我前夫常年在外地,每个月回去一天,我如果再不去看孩子,孩子怎么办,为什么他家人不能为孩子考虑考虑,为什么一定要做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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