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下背景,我在县城住,前夫在乡下住,我们是相亲认识的,介绍人和他们骗我们说是愿意来县城发展在县城住,结果一结婚没多久就说县城待不下去没事做,要回乡下去,乡下不花什么钱,其实就是不思上进而已。离婚前我们在离他老家近的小镇上买了搬迁房就属于廉租房。全部装修好了,家电家具都是我去买的,我上班的钱,前夫就连手机都骗我买给他用说是我先买他在拿钱给我,后面又说没钱。 前夫不管家出去打工几年都说没钱,我女儿是我从出生4个月就一边上班一边带小孩到4岁多,前夫和我也没感情对我也不关心,天天吵架。实在受不了就我提出离婚什么都不要,想着有个房子我女儿也方便读书。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好抚养权归他,我每月付200元生活费。有探视权,可以随时接小孩来我这里小住。当时小孩在我这里读幼儿园中班上学期,还有一月就放假了原定好放假后在送去。结果他们骗我妈说是孩子的奶太想孩子病了去两天就下来,结果星期一我们去前夫乡下老家接来上学,他们不让了,背着小孩就跑,抢不过他们,只好回来。
实在不行就给孩子换个能寄宿的学校吧~
让前夫找不到~
然后起诉要抚养权,孩子跟着前夫都辍学了,只要这边和现在的老公商量好,应该可以判给你吧~
自己的亲生女儿,怎么能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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