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未婚夫已经打算到了要领证的地步了,认识三年,我们之间感情很好,从未发生过争吵;当我得知房产证上写的是未婚夫一个人的名字时候,我很惊讶。房子的首付30万,是未婚夫他爸妈出的钱,我家也准备出10万块装修,我就直接跟他说要加上我名字才行,毕竟我家也是出了钱的, 他却说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重要吗,以后我的就是你的。我个人是很没安全感的人,觉得婚后还贷也是一起还的,所以很有必要加上我名字,而且你既然选择我过一辈子,我为你生儿育女,万一感情真要有什么三长两短,不到头来想落得是身无分文的黄脸婆。你们说这种情况不加上名字,还要不要结婚,不结的话孩子就要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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