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个姐姐,妈妈和爸爸离婚,现在妈妈50岁了一个人没有收入,和我一起住在我按揭买的房子里,老公在外地工作和他父母住在一起,不过来住,房贷加水电气物管之类的每个月大概3000左右,我下个月要生了,准备让她帮我带孩子,但是妈妈有糖尿病,身体不太好。现在每个月我和老公给她1500的生活费,让她给我做早餐和晚餐吃,别的什么都不管,姐姐每个月给她500块零花钱,支付她每个月吃药的钱,大概一个月不到一百块。妈妈没有医保,让我和老公把医保给她交了,总共要六万块,姐姐他们一分钱都不出,老公就说,那以后妈妈生病出钱的话,姐姐他们相对多负担点,我们少负担点就行了,结果姐姐听了大发雷霆,说我们太计较,凭什么他们要多出,妈妈帮我们带孩子把身体累垮却让他们来买单,本来现在对她就不公平,妈妈照顾我她每个月还在给妈妈零花钱来补贴我们,以后居然还要她们多出,姐姐的意思是本来妈妈照顾我和我的宝宝,她们就应该什么都不用管了,结果现在还要她出钱。老公也想不通,觉得父母给孩子带小孩都是很正常的事,怎么到我家这边却要提条件,我就不明白了,那到底是谁亏了?大家都觉得自己亏。老公说如果再这样,不让妈妈带孩子了,房子租出去好歹也能租两千块,不至于每个月贴出来这么多钱。因为老公家有房子,只是他父母和妈妈相处的很不好,不愿意妈妈住在过去,所以妈妈一直住在我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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