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怀孕7个月了,在娘家养胎,是她自己要回去的,说更舒心。这个期间,什么检查费,生活费,还有提前准备给孩子的东西的钱都是打过去的,我爸妈也给她打了几千块钱。我一个月工资其实也就那么多,现在外面还欠了不少钱,有时候想起来真的烦。她有时候还说她是给我生孩子,她爸妈那么辛苦照顾她,所以不好要他们花钱,所以基本上开支都是我这边出的,除了吃饭买菜当保姆的钱我没怎么出之外,而且我也不好找我爸妈要。我生气的是,她确实是给我生孩子,我有业务给她怀孕期间一个好的生活,但是她把她爸妈说的照顾她好像是帮我照顾一样,我还要出工资。难道她嫁给我,就不是它们女儿了?而且现在工资也不高,实在没办法拿出很多,难道以后等她父母老了,我就不会孝敬他们了吗?说的比较乱,大家觉得我的想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帮我分析下,谢谢!
自从我工作以后、嫁人之前、嫁人之后,每次回到家除了要给孝敬爸妈的钱,我还要超额拿出我自己的生活费,我家没有兄弟,有一个妹妹,比我先嫁出去六年,是外省。
我认为每个人工作之后都应该自己养活自己,不能再像小孩儿一样白吃白喝。结婚以后,在老婆不能工作期间,作为丈夫在经济上照顾老婆是天经地义的,不然女人都不敢结婚了。就好比结婚以后,男人生病了需修养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女人要照顾生病的男人也是天经地义的。夫妻就是要互相帮助互相体谅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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