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离婚了,一大早我和老公先去律师所了解下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律师说,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不存在金钱上的利益,说如果我走,老公不用给我一分钱,意思说我嫁来老公家,我来当了两年的免费保姆和免费的性工具和免费的生孩子工具,律师所说双方达不成协议就只能上诉法庭,于是我和老公到了法院,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大骂老公不对,最后劝说叫我们回家商量好,我们就各自回家了,律师所说我们可以自愿达成协议,孩子归老公,我就每个月出抚养费,孩子归我,老公说只出500抚养费?大家说说我要不要带孩子走?法院说孩子未满3周岁孩子归母亲,但是除非我自愿放弃孩子。我是带着女儿嫁过来,在老公家受尽了委屈,我要离开,不想过了,我该怎么办?女儿我带走,可是儿子我不舍得,他还在哺乳阶段?在线求助,大家给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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