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跟前夫都是二婚,他有一个女儿,我生了女儿以后,他对我的孩子不闻不问,一点责任不负,就隔三差五的来我家看下孩子(怀孕后我就一直住我爸妈家),每次也就几分钟时间,他也不想花钱养孩子,每次都以他爸爸得癌症还有要养大女儿为由拒绝养孩子,他爸爸是公务员退休,医疗保险什么都是有的,他老说没钱,不出力也不出钱,我忍无可忍在今年七月份离婚了,抚养权归我,抚养费每个月五百(我们这最低标准是七百),包括医疗费和教育费(他家找了法院院长,官官相护),协议他可以每个月带孩子回去一次,离婚后他是一直不闻不问,直到上个月突然发信息给我说上午带孩子回家,下午送来,我家孩子才22个月,他对于孩子来说就是陌生人,我跟他说,站在孩子角度,她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肯定会害怕,会哭,他根本不认识你,后来他同意在公园见孩子,我带着孩子去公园,他见到孩子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小饼干,我说孩子不吃,他就收起来了,然后就掏出了手机说要给孩子拍照,我这才反应过来,他要见孩子就是为了拍几张孩子照片,我猜测他家里有亲戚办酒什么的,他到时给人家看照片,说明他没有不闻不问,这个月他又发信息说周末要把孩子带回家,下午送来,我上次已经说清楚了孩子会害怕,他装作没听懂,我主要考虑孩子太小,到陌生的地方会害怕,我已经跟他说了孩子小会怕,他还是说什么上午带走下午送来,完全没有考虑孩子的感受,他也根本不是真心想带孩子回去,协议上写了每个月带一次,他好几个月不问了,可能想敷衍一下,我该怎么回复他。最好能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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