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碍于小宝太小,觉得忍忍能过就过吧,但是经过几个月的再三考虑觉得还是选择离婚!因为生活上的种种大家互相都看不顺眼,看着就像是见了仇人一样。但是男方不愿意协商离婚,因为有两个女儿,他说一个都不要都给我,又不愿意付抚养费,而我又没固定收入,而且也没办法带,结果我说一人一个互相不用付彼此抚养费,可惜男方就是不愿意,还要叫我去走法院裁判,但我咨询过律师,都是说基本上都会判一人一个,而且小的会判给我的同时可能还会要他承担抚养费,我也跟他说了这个结果,但他还是不愿意协商,你们说他为什么一定要这样为难我呢?为什么就不能好聚好散呢?毕竟也是多年夫妻为什么总要搞得像仇人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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