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生一个月零十七天,老公今天下班回来说晚上九点多需要出去一趟,我问去哪里,他说去高铁站接出差的女同事~他的下属。我说那让她打车回去就好了嘛,他说单位报销不了-特别解释一下30块钱的打车费,我说我很不理解,不报销你就得去接,如果是你出差,是不是你的领导也去接你呢?工作就是工作,出差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他说他答应她去接了,我很是无语,我说你员工跟你说,领导我出差回来,你必须得来接我,是这样吗?我以为他就不会去了,结果到了九点,我老公还是去了,我表示心碎,很难过,为什么不能给他下属把打车费报了,这么晚了还去一趟!是我狭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