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之后一直待在我妈家,婆婆也很好,可是她烧的饭我吃不惯。开始我婆婆给了我一千让我给我妈交伙食费。我给钱我妈她还气死了,说待在妈家还给钱,别人知道要丢死人了。我说那算是给钱给你买东西的,她也不要,让我自己用。她每天都买好多水果,还有核桃之类的坚果,还经常买鱼买牛肉。有时候跟她出去,10块钱我替她付了,她都要把钱给我,说钱省点花,以后养小孩花钱的地方多着呢。还说她幸好没有儿子(我还有个妹妹),要不然我回家住这么长时间嫂子或是弟媳肯定有意见。
我结婚的时候婆家过了彩礼6万,我妈给我回了16万,还买了6床被子,6床被套。但是其实我妈妈是个特别节省的人,她娘家以前特别穷,她过苦日子过惯了。虽然啥都省但是她对别人很大方,还说我要是有个媳妇,我们关系肯定会特别好,我肯定对她很好。
当然了,在我们这个地方,虽然只是个小县城(安徽广德),但是很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反而大家都偏爱女儿,我爸妈的朋友大多是一个女儿或是两个女儿,所以我们这里嫁女儿倒贴那是常有的,只要女儿过得好,其他的也无所谓了,所以娶广德的姑娘还是很赚的。她们对媳妇也特别好,至少我身边的阿姨是这样的。不过不能以偏概全,差的也有,但是大体上我觉得风气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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