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家两兄弟,老公是弟弟,有两个房子,一个新房一个老屋,有两口20多亩的鱼池,一个自己家的,一个租的,两兄弟都结婚,哥哥的孩子大我们家孩子九个月,哥嫂的孩子是公公婆婆带着,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都是公公婆婆出钱,我们孩子我自己带,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都是我自己出钱,现在农村要办房土证,登记财产权,公公婆婆说哥哥能力差,新房登记到哥哥名下,老屋是公公名下的,说以后如果我们要去市里买房他们出首付,我们出装修,家里鱼池自己家的留着哥哥一家养老用,当时我就不高兴,让他们自己打电话跟老公说,老公居然答应了,公公婆婆见我不高兴是这样欠我说:这只是个形式,一家人还是住一起的,再说以后你们外面工作,一年回家一两次,以后都是往市里搬的,以后两孩子读书都住市里的。听这话,以后就算市里买房还是一家人住,我心酸得很,新房老公出了十万,哥哥一家一分钱没有出,这样下来,我们名下什么东西都没,就只有一个空头支票,你们开导下我,让我怎么去接受这些
我婆家也两兄弟,我公公婆婆也偏疼他弟弟,不过他弟弟还很小呢,婆婆说等他弟弟结婚了在分房子(两套房,一套县城,一套镇上,如果谁要县城的就给镇上的那个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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