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底早产生孩子,请了月嫂,不擅长做月子餐,让婆婆帮忙做了几次汤,洗了几次睡衣。我不喜欢汤里放糖,每次叮嘱婆婆不要放糖,她每次不悦的回答都叮嘱了我肯定。可每次汤都是甜的,一再确认婆婆都说没放糖。月嫂走后,婆婆说她做汤洗衣服本来是月嫂该做的,既然让她做要收一半月嫂的钱。还有让她帮忙买排骨什么的我自己炖汤,她买回来的永远货不对板,比如排骨,龙骨,买回来的都是一块块看起来像瘦肉的肉,并且没有骨头。炖很久才熟,吃起来像橡胶,咬不烂。可能买的廉价的母猪肉。她从不在正规地方买肉嫌贵。对于这些婆婆的奇葩事不足以让我想离婚。毕竟不是和她过。 前天又帮我做汤,被我现场抓住放糖,于是没喝,当天奶几乎少的可怜。事后把这些告诉老公,然后婆婆回复她确实每次都放冰糖了,因为冰糖不算糖,并且她们就爱喝放糖的汤。老公也坚持说放糖好吃,他说汤不是给我一人吃的,不需要将就我的口味,如果不喜欢可以不吃。 他讲的没错,平时确实不会让她们将就我。可我怀胎十月,辛苦生娃,月子里连汤都不能将就我,还说不喜欢可以不吃或自己买菜做。这算什么? 月嫂是干26天的,我今天刚满30天,自己做了2天饭了 越想越寒心,计划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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