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当事人身份转述。 我叫陈丹,2006年的时候在广东打工认识渣男(沈林)当时我只有18岁。 在一起几个月后我怀孕了,我们一起回到沈林的四川老家,在双方父母的见证下我们举行了婚礼,所有亲戚朋友都来了,摆了二十几桌。因为我没到法定年龄,所以没有领结婚证。 刚开始的时候沈林家人对我挺好,每次去产检婆婆都陪着我去,怕我在路上磕着碰着,去哪都陪着我去。后来我生下了女儿,婆婆在医院当场脸就黑了,平静的生活彻底被打乱,积怨成多我回了娘家贵州。沈林也在贵州陪我呆了一段时间,我和婆婆关系不好,婆家条件也差,娘家条件比较好,娘家就希望沈林能留在我们家。 在女儿几个月的时候,沈林跟我说他要回去四川给我迁户口和女儿上户口,一去了无音讯,后来我发现又怀孕了,除了等待我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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