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当家长的,看到这种新闻,完全心惊胆战。 很多人呼吁不要谴责当事家长,他们说,孩子的父母已经很内疚了,他们也不想发生这种事情的…… 他们说,当事人也一定是很爱孩子的,他们内心的煎熬常人无法想象,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孩子在天堂里没有伤害,无忧无虑…… 他们一定觉得自己很有爱心,很有人文关怀。 然而,这种想法是对的吗? 第一,为什么失职的是父母,就不用追责了呢? 我们做很简单的推论,如果当时抱着两个孩子的,不是父母,而是保姆,或者是邻居…… 那他该不该负责? 我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认为,当然要!害死别人孩子,其罪当诛! 那为什么害了自己的孩子,就可以免责呢? 因为,很多人潜意识里,把孩子当成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的附属物。 孩子出了事,意味着父母受了损失,所以他们值得同情。 就像是他们丢了东西,损失了财产,确实值得安慰。 然而,那不是谁的东西,而是独立的生命。 就像在我们国家,孩子被留在车里闷死,如果造成这个事故的,是幼儿园老师或者司机,他们马上就被警察逮捕了,面临刑责;如果是孩子的亲生父母造成的,大家就觉得,他们好可怜啊,丧子之痛啊,别再惩罚他们了,他们已经很难过了。 我们对当事家长无限的同情,恰恰是对未成年人的人权的漠视。 我们已经在21世纪了,但思想还停留在古代,还是没有把孩子当成独立的存在,而是认为孩子是父母的私事和家事,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第二,孩子和家长,谁更值得同情? 很多人看了视频,觉得当事家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非常揪心。 然而已经哭不出来的两个孩子呢。 很多人说,你们还要向家长追责,太没有同情心了,太冷漠了…… 那大家都去心痛家长,谁来为失去生命的孩子,发声呢? 我知道,很多人会代入当事家长,从心理学上讲,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潜意识里,他们希望如果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不会被追责,也可以被同情、被理解。 可是,孩子是更无辜的。 他们无条件地相信父母,相信父母可以保护自己,但是,父母没保护好呢? 牺牲的是他们。 别说什么“祈祷天堂里没有伤害”这种屁话。 谁特么想上天堂啊?! 第三,加高防护网,悲剧就能永远避免吗? 有人说,商场也要负责,如果加高防护措施,就可以避免事故了。 首先,商场的护栏是符合国家建筑安全相关规定的。  这个栏杆有1.38米高,大概到成年人的胸部,几乎到我的鼻子了。说实话,已经挺高了。 而且,哪怕加高到3米,也可能有人铤而走险——春节期间宁波雅戈尔动物园,有人翻墙被老虎吃掉的事件,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平常在各大商场里,只要一楼有表演,或者负一、负二楼有溜冰场,不就有很多家长抱着孩子,让孩子探出身去看热闹吗? 这不都在冒险嘛? 第四,父母难过和他们要被追责,这是两件事。 父母很难过,所以他们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 酒驾的时候,把人撞死了,司机也一定很难过,他不是故意要撞死人的,所以他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吗? 首先,这是监护人失职,而不是意外。 什么叫意外? 意外是不可预防。 如果是爸爸把孩子抱着,在商场玩,一块板子从天花板上掉下来,砸到了孩子,对于爸爸和孩子来说,这都是意外。 商场明明有护栏,明明有警示,家长还把孩子抱到那么高的栏杆上——这真的不是意外了,这应该叫以身犯险。 有不少法律界人士都站出来说,这类事件发生在国外,毫无例外地,家长会被判过失杀人罪。 而在中国,因为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反而容易被免责。 只有少数人会被起诉,更多时候,是其他家属第一时间出来表示原谅了,司法机构也就表示同情了。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姚建龙说得特别好,“父母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做父母太安全了,孩子们就难免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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